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管理 > 正文

5s奖惩公司管理规定(5s奖励制度)

2024-09-15 8178 0 评论 市场管理


  

本文目录

  

  1. 5S管理奖惩方法
  2. 5S奖惩制度如何制定
  3. 5S考核细则和奖惩制度怎么做

5S就是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TKETSU)、素养(SHITSUKE)五个项目,因日语的罗马拼音均以"S"开头,简称为5S。没有实施5S的工厂,触目可及地就可感受到职场的脏乱,例如地板粘着垃圾、油渍或切屑等,日久就形成污黑的一层,零件与箱子乱摆放,起重机或台车在狭窄的空间里游走。再如,好不容易导进的最新式设备也末加维护,经过数个月之后,也变成了不良的机械,要使用的工夹具、计测器也不知道放在何处等等,显现了脏污与零乱的景象。员工在作业中显得松松跨跨,规定的事项,也只有起初两三天遵守而已。改变这样工厂的面貌,实施5S活动最为适合。

  

定义:区分要与不要的东西,职场除了要用的东西以外,一切都不放置

  

定义:要的东西依规定定位、定方法摆放整齐,明确数量,明确标示

  

定义:清除职场内的脏污,并防止污染的发生

  

目的:消除"脏污",保持职场干干净净、明明亮亮

  

定义:将上面3S实施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维持其成果

  

定义:培养文明礼貌习惯,按规定行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目的:提升"人的品质",成为对任何工作都讲究认真的人

  

5个S,即: Sales、saving、safety、standardization、satisfaetion

  

1、 5S是最佳推销员(Sales)�6�1被顾客称赞为干净整洁的工厂、对这样的工厂有信心,乐于下订单于口碑相传,会有很多人来工厂参观学习�6�1.整洁明朗的环境,会使大家希望到这样的厂工作

  

2、5S是节约家(Saving)�6�1降低很多不必要的材料以及工具的浪费减少"寻找"的浪费,节省很多宝贵的时间�6�1能降低工时,提高效率

  

3、5S对安全有保障(Safety)�6�1宽广明亮,视野开阔的职场,流物一目了然�6�1遵守堆积限制,危险处一目了然�6�1走道明确,不会造成杂乱情形而影响工作的顺畅

  

4、5S是标准化的推动者(Standardization)�6�13定"、"3要素"原则规范现场作业�6�1大家都正确的按照规定执行任务�6�1程序稳定,带来品质稳定,成本也安定

  

5、5S形成令人满意的职场(Satisfaction)�6�1明亮、清洁的工作场所�6�1员工动手做改善、有成就感�6�1能造就现场全体人员进行改善的气氛

  

以下几种,请根据你们的需要来整理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版权所有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版权所有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4.8.18违4.5条、4.6条规定达五次(含)者。

  

4.8.19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4.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9.1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版权所有

  

4.9.2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合理指导者。

  

4.9.3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4.9.6擅自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者。

  

4.9.7在工作时间睡觉,阅读书报或处理其它私人事务。

  

4.9.8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4.9.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9.10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9.12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一季度内累计旷工四天(含)以上者。

  

4.9.13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4.9.14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4.9.15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4.9.16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4.9.17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4.9.1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9.21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4.10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5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10.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4.10.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10.3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4.10.4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10.5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4.10.6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4.10.7工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4.10.8故意撕毁或删除公司公告、重要文件或损坏公司财物者。

  

4.10.9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4.10.10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10.11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10.12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10.1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10.15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4.10.16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版权所有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4.10.1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10.18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千~1万元的经济损失者。

  

4.10.20有记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4.10.21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4.11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1.1无正当理由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4.11.2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4.11.3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11.4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11.5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4.11.6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11.7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11.8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11.9在公司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目的:通过5S管理的落实,促进和提高车间生产文明建设,保证各项生产工作的质量,进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质量:适用车间5S管理及考核。

  

3.1车间主任负责或授权他人实施贯彻本文件的各项规定,做好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工作,并根据生产实际适时地对本文件的内容作出修改、考核、落实。

  

3.2总管、教检员、工长负责本区域5S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落实。

  

4.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5S管理检查工作,内容包括生产现场定置、卫生、操作、安全劳纪等。

  

4.2“5S”检查考核除落实当事人外,同时相应区域的负责人将按不同比例挂钩。工长10%;教检员5%;总管3%。

  

5.1.1棉卷未放在指定框架范围内或未叠放整齐,每处扣2元。

  

5.1.2桶未归位及桶脏,每处扣2元。

  

5.1.3铁钎、棉包布、排盘车未放在指定框架范围内,每处扣2元。

  

5.1.4棉卷包布未叠放整齐放在磅称旁边,每处扣2元。

  

5.1.5棉卷钎未放在铁钎架上或铁钎架未放在指定地方,每处扣2元。

  

5.1.6棉卷辊、钎损坏应统一回收到保全室,若随地放置每处扣2元。

  

5.1.7棉卷车未按指定地点存放,每处扣5元。

  

5.1.8登高梯子不用时应放在指定范围内,未按规定每次每部扣最后一次使用者5元。

  

5.1.9操作未执行,每处扣2元,违反操作视情节5元起扣罚。

  

5.2.1铁钎应放在机台后铁架上,否则每处扣2元。

  

5.2.2回花框放置整齐,不得越过黄线框,未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

  

5.2.3生条满桶,按照品种和桶号放在相应梳棉机一侧的大弄堂,要求桶的外侧与弄堂黄线相齐,桶与桶之间成行成线,没按规定的做每桶扣1元。

  

5.2.4机台前预备的生条桶未放在指定的黄线框内,否则每处扣2元。

  

5.3.1地面不得有落白、落花,查到每处扣2元。

  

5.3.2头道生条空桶或预并空桶应放在机台后大弄堂,要求桶的外侧与弄堂黄线相齐,桶与桶之间成行成线,没按规定的做每处扣2元。

  

5.3.3各道并条机条桶与地面的黄色直线相齐,没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处。

  

5.3.4熟条满桶及空桶放在并粗机间的大弄堂,并与黄线相齐,没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

  

5.4.1粗纱筒管车放在机台车尾(头)线内,不得超越,没按规定做每处扣5元。

  

5.4.2纱管不落地,不混管,筒管车内的管色应与本机台的管色要求一致,没按规定做每处扣5元。

  

5.4.3机后桶要求与黄线相平相齐,没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筒管上不得有白花成束,否则每处扣2元;管子房、筒管车随时(不论空、满)保持干净,否则每处扣5元。

  

5.4.4操作未执行每处扣2元,违反操作视情节5元起扣罚。

  

5.5.1管箱放在规定的黄线内,不得随意放,没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

  

5.5.2地上丢管、丢纱,每处扣2元。

  

5.5.3落白,每处扣2元(含粗纱头、回丝等)。

  

5.5.4车辆未按规定放,每处扣5元。

  

5.5.5车头不允许放任何物品,否则每处扣2元。

  

5.5.6车头未关好,2元/处考核检修工。

  

5.5.7车辆缺轮子、不干净,考核2元/辆。

  

5.5.8大小弄堂、侧风墙随时保持干净,否则扣款2元/处。

  

5.5.9车尾各洞应对号入座,否则考核5元/处。

  

5.6.1锭子框放于规定的黄线内,不得随意放,没按规定做每处扣2元。

  

5.6.2地上丢管、丢纱,每处扣2元。

  

5.6.3车子不允许放任何私人物品,否则每处扣2元。

  

5.6.5大小弄堂、侧风墙随时保持干净,否则扣款2元/处。

  

5.7.1.1平揩车装卸零配件时应防止造成地面油污,平揩车后应清洁机台和地面油污。

  

5.7.1.2平揩车时须先掏白花后揩车,机台开车时禁止沾有油污的手去接头或接触棉条、氨纶丝。

  

5.7.1.3禁止用白花、绒辊花、吸风花、回丝等擦手或擦零件。

  

5.7.1.4白花、绒板花、绒辊花、斩刀花等不得随意撒落地面。

  

5.7.1.5加机油时要适度,操作要小心,防止溢出和洒出。

  

5.7.1.6平揩车时禁止油皮辊、油皮圈上机。

  

5.7.2.1清花破籽、滤尘风耗、梳棉吸风花、斩刀花、露底花等须按规定存放,不得进入油花筐。

  

5.7.2.2并条吸风花、绒板花和粗纱吸风花、绒套花须按规定存放,不得进入油花筐。

  

5.7.2.3清花不正卷退下时,须防止造成油污卷。

  

5.7.2.4棉卷、棉条不得在地面拖吊。

  

5.7.2.5桶底不得藏有白花、条子和管纱。

  

5.7.2.6白花、回丝、管纱不得掉落地面或扫进油花筐

  

5.7.2.7禁止用沾有油污的袋皮或破袋皮装纱。

  

5.7.2.8扫地工清扫地面时应先检清白花,零件、水果皮、垃圾等杂物不得扫入油花筐。

  

5.7.2.9各工序油花按规定时间送往规定地点。

  

5.7.3.1地脚筐内有白花、回丝、纱管、粗纱头、机配件等每处扣5元。

  

5.7.3.3送到下脚间的油花中有其他下脚料、零件或垃圾,视情况扣5至20元。

  

5.7.3.4造成油纱、油花,每个或每次扣5元。

  

5.7.3.5弄虚作假,扣当事人10元,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5.8.1对车间机台电柜,无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内外围清除、清扫等每处扣5元。

  

5.8.2车间机械设备上的灯、电器等归属范围物品,无及时更换、维修每处扣5元。

  

5.8.3澡堂等归属设备系统无及时进行检查维修每处扣5元。

  

5.9.1迟到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5元,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内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至2小时内每处扣30元,超过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经所在车间领导批准,可先罚款后补假。

  

5.9.2早退(下班铃响之前或红灯亮以前离岗)、溜号(上班或工作时间离岗)。早退、溜号罚款30元/人,早退、溜号两次按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类推。凡工作时间外出凭出门条,因私外出超过1小时的须以事假形式核假,否则每次以旷工半天处理。

  

5.9.3旷工(未按规定请假擅自停工或骗取病假,利用病、事假在外从事其他工作等)。旷工半天,扣发当月薪资10元,旷工1天,扣发当月薪资10元,以此类推。旷工2天以上(含2天)的取消当年各节日过节费。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9.4因脱岗、消极怠工等原因影响生产。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当月岗位薪资、拿九江市最低工资、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9.5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或指挥。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5.9.6干私活。罚款10元/人/次,用公司原材料做私活的按原材料价值的5~20倍赔偿。

  

5.9.7工作时间睡觉、在岗位上打瞌睡。罚款10元/人/次,屦犯者或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9.8擅离岗位闲谈、嬉闹、溜达,生产或工作时间内洗澡。罚款10元/人/次,屡犯者或给公司造成不可弥补损失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9.9违反进、出厂规定,不服从门卫检查,无理取闹、谩骂执勤人员等。罚款10元/人/次。

  

为推动公司5S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给员工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逐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马尼托瓦克东岳重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的现场管理。

  

3.1运营(安全)是现场5S管理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现场5S检查考核。

  

3.2现场5S推进小组负责实施现场5S督导和日常检查考核。

  

3.3各部门、各车间制定内部考核办法,实施内部考核。

  

3.4人力资源部负责5S考核奖惩的实施。

  

4.1.1运营(安全)每月组织现场5S检查小组对公司的生产现场(注:生产现场含办公室、仓库、试车场等,下同)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填写《安全隐患/现场5S日常检查记录》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安全/现场5S检查()色整改通知单》(通知单分为黄、橙、红三种颜色,黄色为问题一般;橙色为问题比较重;红色为严重问题)。

  

4.1.2现场5S推进小组,每周对所辖的生产现场,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全面检查,并填写《安全隐患/现场5S日常检查记录》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安全/现场5S检查()色整改通知单》。

  

录》,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填写《安全/现场5S检查()色整改通知单》。

  

4.1.3运营部(安全)对生产现场每天进行巡检,并填写《安全隐患/现场5S日常检查记录》

  

4.1.4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实行现场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确认:A经责任者确认; B经分管主管确认;C经检查者三人(含三人)以上确认;D影像记录确认。

  

4.2.1现场5S检查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依照《现场5S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对被检部门、车间进行月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

  

4.2.2对被检部门、车间进行的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2.3对被检部门、车间下发的整改通知单,黄色的扣1分;橙色的扣3分;红色的扣6分。部门、车间每月累计接到3个红色整改通知单的为不及格单位。

  

4.2.4各部门、车间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组织责任者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将再次下发整改通知单,并提高通知单的颜色等级。

  

4.2.5各部门每月实施内部5S管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当月18日前报运营(安全)。

  

5.1考核期内,被考核部门、车间每扣1分,扣罚责任者2元;不及格单位同时扣罚部门经理、车间主任100元、分管主管50元。

  

5.2每月对被考核部门、车间进行考核评分排序,对得分最高的,奖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100元、主管20元。

  

5.3处罚通知单以部门、车间为单位下发,由部门、车间通知责任者到财务部交纳,逾期不交的,月底从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的薪酬中扣除。 6、本办法自2009年3月1日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5s奖惩公司管理规定(5s奖励制度)


复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