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来到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行政 > 正文

劳动合同变更降低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变更降低工资待遇合法吗)

2024-02-05 14660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单位降低工资待遇,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 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单位续签了合同,但工资被降低了,这合法吗
  3. 劳动合同到期后,和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时待遇降低是否合法
  4. 合同期满,公司在续签合同时,降低工资,合法吗
  5.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续签时把原来的工资降低可以吗
  6. 《劳动合同法》随意降低工资是否合法

一、单位降低工资待遇,是否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为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不辞职,你能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可提出单位补发加班费,如果你确实想解除合同,在仲裁申请时写清楚,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为半个月。

  

2、第一,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降低工资系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原则上降低工资需劳动者本人同意。

  

3、第二,劳动报酬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降薪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手续,降低工资没有法律效力。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单位续签了合同,但工资被降低了,这合法吗

1、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续签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同意降低自己的薪资及福利待遇,否则公司续签合同不得低于前一份合同。待遇低于前一份合同其实本质是在变相逼员工不续签的。

  

2、首先,大家必须要知道公司的人行为是不正确的,自己跟公司的劳务合同虽然到期,但是这并不是公司扣你工资的理由,而且你已经跟公司续签了,所以这个时候工资应该还是按照原来的劳务合同支付你相应的工资,但是这个时候公司居然把你的工资给降低了,那么这种行为是不正确的。

  

3、劳务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原来的单位以降低相关权益作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说降低劳动者的工资等相关的利益情况作为约定而要求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是不正确的,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原有的工资进行支付。

劳动合同变更降低工资待遇(劳动合同变更降低工资待遇合法吗)

  

4、当然如果你愿意降低工资进行续签的话,那么双方其实是可以正常续签的。但是这种行为就有可能会侵犯到你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一定不要害怕,自己是作为劳动者为这家公司服务,而且你已经跟公司签订的条约。

  

5、如果你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并不知情,不知道自己的工资被降低了,那么你就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局进行起诉,劳动仲裁局的相关人员会到公司进行调查,那么也就会让公司把你的工资还给你。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和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时待遇降低是否合法

1、劳动合同到期后,和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时待遇降低不是违法的行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3、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4、(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5、(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6、(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8、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3、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四、合同期满,公司在续签合同时,降低工资,合法吗

1、合法。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企业工资只能涨不能落,所以公司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降低工资,但是有规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将员工工资降低到最低工资标准一下,就是违法了,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2、降低工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首先,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次,续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标准也不得违反同工同酬原则。降低工资应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若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工资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可分为底薪、佣金及额外津贴等。

  

3、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4、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5、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续签时把原来的工资降低可以吗

1、不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外,用人单位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与劳动者续签合同。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进行综合评估后,再决定该劳动合同是否续签以及按照什么劳动条件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在评估时应考虑如下因素,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可能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次,用人单位以书面方式征求劳动者意见,然后劳动者以书面方式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进行意思表示。因此,在劳动合同续签前必须征求劳动者的意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提高劳动条件后仍不愿意续签,甚至是劳动者本意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务必要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妥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劳动合同法》随意降低工资是否合法

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际上,调整工资水平,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将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此种行为实质上也是不可取的。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29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劳动合同法》随意降低工资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地降低员工的工资,如果确实因为工作的需要要进行岗位的调整,以致工资水平变低,那么,用人单位也应该在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订立书面的合同,才可以调整工资。如果企业没有进行协商随意降低工资,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复制成功